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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篇,共 6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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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個人在5月14日言論發表15日補登(修改增編)
發  表  人:版主
公告日期:2003-06-12 02:49:31
這篇是我本已登錄卻離奇不見的文章,在重纂的部份上不能盡如本意,還請各位不要過份在意....

我很明白當我自己站出來後必會面對過往的犯罪事件記錄,因此我今日就先在我的網頁上登錄,跟大家談論這個問題...另外這話題也是針對現在可能犯罪的您的一個忠告,如果您現在是個癮君子的話請您注意了...

我今天針對談論的是我過去接觸犯下的吸食麻藥(安非他命)的部份,至於現今流行的搖頭丸毒品,我除了只知它當初是由澤(四海)幫從泰國馬來西亞等的引進以外,其餘的我一概不知,但可猜測從販賣安非他命到轉向販賣搖頭丸的人,應該可以猜到,因為所有的犯罪市場都是皆然,回到我談論的主題安非他命,除我網頁上說過監控我的單位涉及這些不談,我們就談實際一點的,在以往也就是大約在八四年到八七年間,在毒品安非他命的價格大概是如此,一千元所購得的是一克以下的安非他命,但通常實際平均所拿到的只有零點幾公克,而一兩的價格大約是三萬,一斤呢!就視每個人在外面混的行情(帕數)了,帕數高行情好的人呢!搞不好二.三十萬就可以拿到,要是不好的人搞不好六.七十萬也有,當然這些行情不是我要告訴大家的重點,重點是各位猜猜以此推論一打;也就是十二公斤是多少?不是幾百萬又或者幾千萬,而是七十萬,在我得知這個數字時,我只能說對我的衝擊非常的大,讓我發現自己原來的渺小,原來我只是井底之蛙,而我會瞭解這個行情其實是當時這些犯罪集團(當時有毒品集團和金融詐騙集團當然也有假結婚也就是色情集團)盯上了我,想讓我成其傳經銷人而所以得知,但其在較早前因為吸食毒品和糊里糊塗的作了別人的犯罪聯絡人(也就是牙保.介紹買賣),讓我的生活產生很大變化,親朋好友間猶如眾叛親離一般,因此我內心非常之之煎熬痛苦,就在機緣巧合下;我看到電視的節目上一位法師在開講,聽了那些話令我悟出了人生的道理,也因此開始決心修佛,而在那些眾叛親離的行為中不乏是有這些線民身份的人,騙財...等等等...行為,總之他們對我作盡一切的傷害...而為什麼他們對我那麼多...等等等...的傷害行為,我卻只明顯的寫下[騙財],其實是因為還有後面的故事,所以我要寫出來,而這個故事到後面再敘!先來說當我發現這個毒品犯罪集團在接近我時,我立即向我當時居住的當地刑事組說明,我接觸這東西是有理由的,一方面也是我週遭的環境讓我選擇的,但我從不想以此為賺錢之道等等...誰知在我入獄服刑完畢後一年,竟讓我聞知當時檢舉的刑事組長在販毒(至今仍未伏法),試想我們吸毒的要被抓,被關,而這些有著法律背景的人卻逍遙法外,這有沒有公平,我所聞知是這位呂姓(告知者)以七十萬向此刑事組長購取一公斤的安非他命,當然我也有告訴他一打之事,另外在我最後也就是離現在時間最近聞知的安非他命價格是一萬五到一萬八,一兩,一千元實足一克,而這價錢會跌,一方面是我把一切所經歷耳聞的,告訴那些朋友,而另一方面是我在研究的同時有寫過一張市場表,而我也認為監控我的單位以此做為他們改進市場的標準,先說好我不過一時技癢,並無意幫助犯罪,況且我也是就醫學人道方面寫的,開始說到騙財的部份了,忘了先說為什麼我會糊里糊塗的作了別人的犯罪聯絡人,其實是我很注重友情,可就常常有朋友打電話來要我幫他們找買家或賣家,也很奇怪的是即使已介紹他們認識了,他們下次還是找你,這當中一方面是利用犯罪(以致我當時風聲鶴唳,各地警署緝拿調查)一方面是線民佈線的調查...

回到騙財的部份,在我服刑完畢出來後,其實在入獄前已有所謂的監控,而是在出獄後在政治的媒體報導上,他們把我比喻成宋楚瑜,更以我被騙錢的例子比喻成送財童子,更有這些調查單位還想我回到過去犯罪的生活,讓我成為我所痛恨的那些法律視若於無物的線民,也讓他們得以放長線釣大魚的[李登輝的:諸法皆空;自由自在!]由一個剛脫離犯罪的我被比喻成當時省長的宋楚瑜(這也只是貼標籤行為,各位根本無須去理會任何的角色扮演,關於此點詳見本人之  網頁履歷自傳  可見當時的政府與犯罪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在葉菊蘭任法務部長時修改麻藥的處罰條例就已說明了,政府原來安置線民就是在瞭解市場皆以控制市場,其在獄中時廖正豪所推行的心靈改革就已有我的研究企劃在裡面了...當然他在我前年已聞知他投靠大陸了,所以如今為什麼我在兩岸之間都被監控不是沒有道理的...從販毒集團到色情集團到賭博(也就是彩卷.金融)集團,黃.賭.毒都有了,賣國自然就...唉...

結尾:奉勸這些癮君子,要作自己的主人,別作在陷阱裡被控制的棋子,政府是莊家你認為你贏得過莊家嗎?

只要無所求就無所失...公職人員也一樣...你還要受那種隔離的鳥氣嗎?你還要陪政府上演這齣SARS的鬧劇嗎?只要無所求薪就無所失人權...(對和平護士所說)聰明的人動口,笨的人動手...

下次我在把這些官商黑道勾結的詳盡販售網表打在上面,也搞不好要到我下個月到總統府搭棚時公開了...

2003-06-09 15:44 新發表 2003-06-12 01:55 再修正()有括號的部份

在國會修會當天上午,我在家裡的客廳,談論著(公投若要入憲,必先將法案透過無線媒體視訊話,而)媒體公共化(就是重要的進程,更加詳情可見 留言板之32則板主回覆內容... 
已移除也就是(在當天在談論)全民公投之法案將來應由那台撥放時,廣電三法就沒通過了,(其實我也不認為[廣電三法]黨.政.軍退出媒體能真正改變什麼,因為現在幾乎無論有沒有官股介入的媒體一樣有亂像產生,況且未來的法案播放電視台的經費也是要由立法院逐年審查中央預算支出的,那又該如何,那算不算黨.政.軍呢?當然該法案播放電視台應該是只持平播放預入公投的法案,但誰知道它又會是如何的經營播放形態...而)因為我當時談論的就是基於國家安全方面,(因為雖然中視已開放釋股,但在經營形態上似乎也脫序許多,尤其是在兩岸關係上,我認為不介入考慮,而若由民視來做只怕...所以)應(該)以台視與華視的官方持股部份的(無線)電視台來作考慮,一台是軍,一台是政(黨),而無論由那台來作其實都只為公共化,(可我又擔心自己掉入公共化的迷思裡,因為公共電視現在也和其他媒體一樣啊!)但這些人(立法委員)就掉入了緩衝的迷思裡,認為(我談到的)只需要一台來作,其他的(好像)也就不必退出(了一樣),(可)問題是只要都沒退出,誰願意將自己的電視台拿來作沒有收益的公共化電視台,(除非他想在這些法案的廣告設計預算上動腦筋)...其實這也說明立法院(確實)是(在我家裝)竊聽(器)的(盜匪)一環,(以如此推算)那兩年半前在總統府自焚和這次在立法院淋汽油的自稱信奉萬教ㄨ的什麼信徒,不就(事實)都跟你們立法院息息相關了,(也就是你們立法院導的戲嘍)...(不過我也不好做確定,因為相同的情況又在總統府後方的交通部發生,這次的撞交通部自殺事件,引起總統府說要戒備,也讓我想到是他們害怕我去抗議作的動作,因為當天我巧於去勘察總統府周邊,要選擇搭棚地點...上次和這次我每次預備前往抗議時,就有這自稱信奉萬教ㄨ的什麼信徒出現,加上多加這次的交通部自殺事件,我真有點模糊!究竟是總統府也就是民進黨自導自演,還是這立法院在野黨團刻意干擾,我也弄不清楚,這就是我重新的迷思之一,回到原主題)此次我就針對監控事件來要求政府給我個交代,我雖然(在休會當天也就是在監控底下)說免費送你們這全民公投之法案(和)將來應由那台撥放的訊息,其實就是在挖坑讓你們跳,看你們的反應讓你們現形.是你們自己傻,在這麼敏感且我已警告過的階段你們還不懂得隱藏收歛...

(而)過去我的犯罪紀錄皆已審判伏法,政府憑什麼還監控我,而且監控我還不要緊,還利用針孔來侵犯我個人隱私和竊取我個人的研究論文,來作為自己炒作新聞及執政的方便工具,而且真要談論我過去的犯罪,我不過是花錢買錯藥吃錯藥的人,那根本是花錢找罪受的人,政府說它違法那它就違法嘍!過去我們要忍受警察到自己家大肆搜索搗亂;甚至沒收可能與該案不相干的個人財產作為證據,甚至要被判決服刑...這些都不打緊,但為什麼政府.警察就可以販賣毒品呢?為什麼他們可以操縱整個黃賭毒的市場,而不必伏法呢?就因為他們控制市場時叫作調查犯罪,等到參與販賣時就叫做臥底是嗎?

喔!他們就合法,我們就非法,他們是販賣收入者就不必受罰!我們這些支出吸食者卻要受罰...他們是有牌流氓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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