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雖然今天新店五組的警員來電,沒有其他支支節節的問題,但在最後我再跟他說到,綠色恐怖確實不如白色恐怖,(指過去監控單位的政治專業與現今監控單位的政治專業比較),但其事實對我來說[都是一種傷害],我根本不想以自己的設計研究變成別人的商品高興!反倒那只是我能指證的事證證據,而我事實上仍會懷疑他涉嫌監控案後,必竟他跟我說過[難道你不知道我監視你]的話,他既然說如果你懷疑我那我就不幫你申請電信警察隊了,而我是跟他說:這是你的職責所在,你一定要代為申請,不然你就是吃案,雖然我對他這麼說了,也不知他會不會申請,因此想請各位默默支持我的網友打這電話(02)2912-0647找吳振汶警員,請他一定要申請電信警察隊來偵辦,而我又再度證實至昨晚為止,這針孔還是存在的,因為昨晚我在母親睡後自行在她皮包拿50元,用於昨晚於網咖登載網頁內容使用,而我一回去,在母親起床上廁所時我就告知了,其實我跟家裡人金錢算的很清楚,十幾塊我都還,當然反過來他們沒有如此,總之無論我有沒有告知我拿這50元,十號時我就會還他們,可今天新聞是怎麼說的,先是什麼竊盜50棵高麗菜,再來是什麼大義滅親,父母連署送兒子入獄,因為他兒子什麼偷錢,恐嚇(恐嚇這點我承認,我就是恐嚇你政府媒體怎樣,我要報復!你又待我如何,只敢在媒體放屁話!卒仔...),向來只有我大義滅親,反倒今天被人反控,因此我非常氣憤,因此我打定一定要要求警方把這針孔案給我辦到底... 以前自己涉及毒品時認為自己無可救藥,不在乎他人把我批評的有多壞,但今日我已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我就不再容許任何人用不當且根本不是事實的指控來污蔑我...
而我為什麼認為我被家人傷害,我還要跟他們把金錢分清楚,原因就是我要由法律來判定我所應該得到的賠償,而不是由這日常生活上金錢來往而去抵消這筆賠償,反正在法律沒有這公道一天我就要跟他們分得清清楚楚,雖然我知道現在法務機關,已爛得可以...但我還是堅持到底...
總之我已經徹底的恨惡這些監控我的,媒體,政府,甚至於家人了,因此我簡之認為自己將要作的抗議行動可能會傷及生命,指總統府駐衛憲兵,但我會奉勸自己冷靜的...
另外針對我幾天前發函給網友署名內幕消息-不可外傳的信有說到關於[霹靂火]劉文聰角色的事,相信在劇情中已可證實(關於徵信社的事),如今我要再說到一項,關於這點我認為自己有必要公開,在今日新聞看到警政單位欲將臥底警察法送交立法院審查,我就要說了,那之前遭到逮捕的內湖警隊小隊長(陳豐盛)在我過去所獲得的情報資訊,他根本跟販毒集團有密切關係,而且那市場還涉及於唱片業界,這種假借職權犯罪的人已於世道所不容,如今又來個什麼臥底警察法那不就跟小三通一樣,走私犯罪除罪化嗎?這台灣真是越來越不是人住的...唉...
還有別以為我只提到唱片業界,你們新聞媒體業界也是一樣,只是管道不同,而我也不想現在提罷了...
7/9今天不斷的有人打電話來找我,有新店五組的警員和遠傳委任之律師事務所,基於目前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因此對於遠傳委任之律師事務所來電;我是完全置之不理,因為他們每次來電我都認為他們所要談的也不是因為我認為被竊聽而拒繳的電信費用,而是想讓立法院的某些法案通過,例如7/5日我已說到現今審核的民進黨的財金六法,恐怕在這臨時會期通過,因為外資都已表明了;台灣的投資環境未改善,即使取消投資限制,他們也還是不會投資,我想只有那對台灣有強烈侵略意識的大陸才會投資,因此取消外資投資的限制,恐怕全然只是為了中資,因此要審慎評估...
況且我也怨恨他們用這種手段來妄想通過財金六法,我也很不客氣的依照我早上向新店五組;偵辦我案件的警員申請之電信針孔偵查,向來電之律師事務所說明,也請警員跟她聯絡釐清一切,並且警告她請她將這電信費用退回遠傳電信公司,本來我想先證明針孔監控的事實,再來進行控告電信公司的動作,既然他們要用這種手段來打擾我,那我只有請消費者基金會出面,消費者基金會有一項保障,就是使用人或消費者在消費同時遇有爭議,可以先行拒繳,請求裁決...
再來再談到今日晨間所發言的立法院通過的500億元救SARS經費,各位知道嗎?相信除了支付某些政府該負擔的,相信剩餘的錢足以作太多人的買票競選金費,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這跟報假帳有什麼差別...
這新店五組的警員打電話來不過是想確認我將對政府展開報復行動的時間,而我已說過我不會再公開確定時間,所以直接告知他申請電信針孔偵查的事,應該是無其他支支節節的問題...
再來要說到公投法,有這麼難嗎?立法權還是在立法院啊!只不過是將憲法條文第四條第五項之規定,中華國領土系依其固有之疆域,如 欲變更,則須經一定程序(由立法委員提案並經國民大會復決同意)始能成立。改為(由立法委員提案並經全民公投復決同意)而已嘛!而若立法委員不提案,就以人民之創製法案連署公投嘛!就當那是諮詢性公投,雖無法律拘束力,但立法院未來也還是要尊重人民意志,漸而循人民公投的決議修正不適當憲法嘛!弄得好像公投很難搞似的,而我想最主要的就是限定公職人員提出公投議題的次數限制,而且再說一次全民公投不過是表達直接民權與遞補原有憲法之國民大會權力修正為全民公投罷了,跟你們政府官員提不提統獨公投根本無關,因為你們提與不提人民都有權力連署...
還有關於稅收問題,如果是人民連署人數達到公投門檻,政府也是要接受公投,待公投決議後再行修正稅率,根本沒什麼是無法進入公投的,你們不要再胡鬧了你們[執政黨].[在野黨]... 基本上修法權還是在國會好不好!而真的有人能創製法源的話;他就可以去參選立法委員了,而人民的連署公投,就只是表達全國國民意願,表示國會必須就人民意願結果修法,很簡單!不要把它弄複雜嘛!
7/9我現在最狐疑的是SARS是假的,那立法院通過的500億元救SARS經費花到那去,除了和平醫院改建的經費,和這些報導炒作人員的費用,相信應該...
還有這次我不會訂定明確的行動時間,讓你們這些只敢躲在媒體背後嗆聲.道歉.抹黑別人,虛張聲勢的總統府每天精神緊張,看誰會變神經病...
7/8然而頻頻在新聞裡看到總統府的所謂加強戒備,已夠讓我下定決心去找他們了,所以請各位當我這[轉向召開三天臨時會的立法院]的詢問當作是多餘的...
我的這種監控生活早就令我生不如死了,我會怕真正的死亡嗎?死我會死得有價值,為個人權利自由也是一種,我今天的基礎都是用生命拼來的,不論是以前或現在,我會怕你什麼高槍戒備!可笑!哼!真金不怕火煉,只有卒仔才會在那虛張聲勢,越是如此!我越要去闖...
昨天一個江高源的企圖縱火新聞,實在已經讓我很不高興了!因為在報導上,你們利用了我對警方投訴的某些抗議措詞,例如什麼去函各院會,他算什麼角色,既然將我跟他相題並論...
尤其你們博愛派出所的人給我注意一點,即使我今天我沒把阿扁扳下來,明年他一樣會被在野黨扳下來,到那時我看你們再怎麼和他們耍弄權術的囂張!有本事就當著我面跟我辯,不要像(民進黨)小人.卒仔作為一樣,只敢躲在媒體背後嗆聲.道歉.抹黑別人,我連美國.大陸都不怕了!我會怕你小小警察...
7/8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想請問各位?認為我先將要發洩在總統府的報復;先行轉向召開三天臨時會的立法院如何?
相信各位都很明白!什麼是對我們國家社會人民有幫助的事,不可能那些立法委員.政治官員不知道,而他們一直這樣惡意胡為,可見一般狼子野心;狼心狗肺!
就說我目前所觀注的作育英才;百年大計的教育制度來說好了,事實就已說明了一切呀!各位難道還會妄想說其他的什麼國家經濟,民生,會有利於我們人民嗎?相信只有透過人民自決公投,我們才能掌握自己的命運...
本盼各位網友來信給予意見!因為我待這個月十號領取中低收入戶補助金後,剛巧是立法院會臨時會的最後一天,我想還來得及!因為這六月的幾項抗議行動,已讓我舉債了,不過至少這七月還清後也還剩兩.三百元可以動支,所以這7/10後所要作的抗議還是可以進行,(在這裡提到自己的經濟我也不在乎被人影射批評為乞兒,因為這才能凸顯我是被你們政府如何糟蹋的,況且這兩.三百元就已經足夠買什麼汽油啦!水果啦!雞蛋啦!油漆什麼的,玻璃瓶不用了我早已準備,連布我都剪好了呢?十號過後,可以隨我在意!是要丟汽油彈呢?還是潑汽油呢?還是丟雞蛋水果什麼的,我好不樂意呢!至於未來可能面對的刑責我也會一肩挑起,就像我國民黨丟蕃茄潑染料一般,直走進大門前潑丟,然後站在那足等近三分鐘內部保安才出來一樣...)但基於我所抗議過的地方跟行動都石沉大海,所以我認為自己行動要升級,(就像現在總統府在加緊防備一般),主要是現在要決定地方!我想就...還是請各位給我意見好了!!!
7/8現在是晨間00:27分,我先來談這昨天企圖於總統府縱火的[江高源]先生,既然敢潑汽油就不要說自己是精神異常,還有什麼潑糞.潑墨.潑油漆你不去想,反而選擇潑汽油,你不知道這仍然算是公共危險罪嗎?你也可以丟雞蛋丟水果啊!幹嘛想不開要潑汽油,你又不是我!你大可先來找我;讓我帶著政府違法監控的證據一起去嘛!這樣也才沒什麼事嘛! (因為那樣他們會繼續吃案下去...)
第二則或許我謝福升曾愛過這個國家;這塊土地,但我絕對相信自己沒有愛上現在這個政府;這個台灣,因為現在的台灣是屬於台聯跟民進黨分裂國土後,排除中華民國的國家(台灣國),更不可能愛上那專騙老百姓;和出賣國家主權.治權的人,更不會愛上那依中華民國憲法宣誓任職總統後而自行不遵守憲法的人,當然我也不會再從新愛上我過去相信的國家,因為他確確實實傷害了我,而這老賊如今又和這小賊連成一氣的加續傷害我,總之這冤仇帶重了...
第三則我們又要談到三通,什麼三通可以降低運輸成本,請問一下這些運輸成本是誰在負擔,是你們這些搬著錢到大陸投資設廠的大財團嘛!你們到大陸投資設廠降低了製造成本,然後再從大陸出口台灣進口的在台灣銷售,這如意算盤打得真好! 國家經濟的提升依靠的是外商投資沒錯,但主要的還是在出口,但你們的所作所為只在加速台灣的經濟衰敗,在你們這些台商到大陸設廠已經難治,倘若再開放這三通運輸方便之門,那不是助長你們的傾銷,和加快台灣衰敗的速度... 還有現在有關你們經濟部有關的法案我都不會支持它過的(財金六法),因為我已深深明白總統的律師身份和經濟部大樓裡的律師公會有莫大的關係,加上我過去不是只研究政策或者教育等等...我還研究經濟,因此...
第四則是我現在目前最關心的是教育,所以根本不太想去理會你們,但不理會不表示我不會注意你們,尤其是當我開始公告預備去總統府前搭棚時,我就早已感覺到我所反對的一股勢力漸漸傾浮到民進黨,有著太多的經驗,你們民進黨再怎麼示好!我都不會再相信你們了!我不相信民進黨也不會相信你們國.親.新三黨,所以你們不用竊喜!甚至台聯.正名,你們也一樣...
7/7我早說過我根本不怕你們總統府的警戒,而且我還是故意的!怎樣?我就像你們不保證不派人監視的那般故意!只是我現在還在想這十號過後怎麼對付你們,不用怕你們可以耐心的等...
目前我也在籌措聘請徵信社調查針孔的金費,你們以為不派電信警察.吃案,我就一定要因為經濟問題無法聘請徵信社調查針孔嗎?我就不相信你們政府真能一手遮天,我已探詢到我可接受的價錢單位調查,而在我還沒聘請徵信社來調查前,你們可以盡量吃案炒作,等到證據搜證出來讓你們白口莫辯時,我就要你們吃不完兜著走!
喂!阿扁!統獨公投啊!等你呢?放心!人民都會支持國家主權獨立的,我就要看你再怎麼欺騙人民!看你怎麼再用什麼洗腦的方式,慢慢讓人民接受你出賣台灣主權.治權的統一...
7/6關於幾天前有一則關於遺產爭議的新聞,因為死者家屬幾年未能處理產權分配,國稅局已以滯納罰鍰的方式,使得死者所遺留的土地遺產;都用來繳交這筆遺產稅加滯納罰鍰,這根本是不合理的!財產既然未曾移轉!怎可以有遺產稅?且又怎可以增加滯納罰鍰?還請政府深自檢討...
7/6今晨我在八大第一台看到了大冒險家這節目,主持人沈文程介紹了台中市谷關的水庫發電廠,但很抱歉!我既然說過我設計發明的是(海水)燃燒淨化水庫發電廠,自然是有所曲隔,谷關的水庫發電廠是利用水的衝力發電,而我設計的是以燃燒蒸氣發電,一.可產生淨化水,二.可產鹽,三.可發電,就因為我看到平潭島當地只有風力發電廠,和缺乏充足水源的水庫才設計的,但沒關係!你們自認台灣已有水庫發電廠就好了...
作這研究可不算為中共合作工作,我不過是為當地居民因水電缺乏之苦所研究的,況且你們行政院提出的六年國發;不也是我好意在當地為大陸2008年北京申奧提出的六年都市整淨規劃嘛!我還沒說到在線上支持留言板上我回覆給網友的那些內容呢!
總之當時我也研究了大陸的物價穩定政策,沒多久就由他們中央公佈施行...這就要問監控我的是誰了?如是我們台灣的間諜組織那提供消息給大陸是賣台,如是大陸的間諜組織;那這行政院也就是民進黨就是賣台了!因為你們既然能得到這六年計劃的指令,不證明你們是幫大陸作事嘛!
所以說:我若要攻擊你們是有太多的理由原因,而你們只有一個選擇給我個交代,(也就是說若你們民進黨不終止這項白綠色恐怖,而堅持你們那不保證不派人監視的話,那我只有選擇把你們這如屎坑的政壇一一打破,讓那臭味四溢,使人民唾棄你們所有政治人物,無論執政.在野...)你國民黨這次很聰明;用閃避的方式逃避了我的質詢;但只要我再考慮下次行動就沒那麼簡單了,去年我要去向你們政黨丟雞蛋,國民黨買下了,民進黨也收下了,其他黨你們自己知道,總之我今年向你們國民黨潑染料丟蕃茄,加上7/4日我托博愛派出所轉送林義雄蕃茄,下次十號過後你民進黨或總統府會怎樣?我也不知道?你們要知道你們一日不處理事情會越來越擴大...
而我現在已發表了我這套(海水)燃燒淨化水庫發電廠原理,即使我沒有提出設計藍圖,但也已經算是著作發明權了喔!請務必尊重我的著作發明權...
而目前我在網站資料裡也只找到一篇大概相似的太陽能熱水池發電理論,但大同卻也有小異,所以還是有我的原創性在,請務必尊重我的著作發明權...
7/5我自覺自己的反應遲鈍;直到昨晚深夜我才發現自己的錯誤!我不該在昨天前往228公園與抗議核四公投的民眾討論時,為得一寐的討好他們反而失去了自己的立場,什麼講台語才算台灣人,我應該打那人才對!他敢說他孩子不是說國語嗎?那是不是表示他孩子也不是台灣人,老實說:我要不是站在支持公投立法的立場,我還懶得去理會你們這些偏激性的份子,還不說你們本來就是去阻礙我的...
或許當初在你們眼中的外省人在推行國語語言時;有所強硬或錯失,但至少現在我們年輕人也就是新台灣人身上;就是有著這共同的國語語言在溝通團結,但就因為你們個黨的意識偏見,重新推行台語方言的教針,結果使得族群再度分裂;這還不說你們把教育制度,教科書編列弄得亂七八糟,[而且你們怎能說台語也是母語,我也說那是大陸福建語啊!語言是一種促進人類溝通的工具,卻被你們拿來作政治武器,你們感到羞不羞恥!]而昨天林義雄一直躲在抗議人群之中,也不曉得是不是因為我前一天所言,(若在與林義雄交換意見中,讓我感到有所不對勁我會當場發難),這段話是我在針孔底下寫的,反正沒關係!我也與總統府憲兵及周周邊博愛派出所警員說了,我不會在昨天鬧事!十號過後再說...
而我也慶幸昨天沒選擇跟這些激進份子站在一起,真是萬幸!好在自己還是喜歡單打獨鬥!
要是政府要搞什麼[蔡公投]叫他慢慢等吧!我只會相信接受自己創製的公投版本,至於那種炒作性的公投我都不相信,尤其是由一群本身不守憲法的團隊所提出的公投!我相信終有一天我要拉下你們偽善的面具,讓你們一個個下台認罪...
公投若是立法通過,第一件事;我就是連署提出不適任案和罷免案,還有這次統獨公投就讓他過吧!我敢說大部份民眾一定同意台灣獨立,那時國會要來更改國號我會非常樂見,因為我知道現在的官員嘴裡說一套;作得是一套,根本是以統一為目標的在慢慢對人民洗腦,相信只要人民確立國家定位方向,在將來的政策制定方向自可批判誰才是真正賣台之人,而若我們國家不先作國家定位公投而徑行更改國號,我只會認為這些人是承認為大陸的一省(台灣),統獨公投之餘我們更要推動更改國土,而核四若要公投,那高鐵.彩卷,健保雙漲也要公投...
我也認為財金六法在這一會期也還不適宜通過,即使通過了,未來還是會拿來公投,現在等於是政府要盡快將權力還給人民,在人民有權力創製.復決時,國會才能重新審查法案,也就是說:現在政府的公信力已消失殆盡了...
我會記住你林義雄本意就是在干擾破壞我的抗議行動,而至於你們跟什麼組織團體有關係,昨晚我也寫下來了,相信你們自己明白,我也不想再提到那些關於黑白兩道及宗教的事,我只會追究你們監控及賣台協定的事,要知道你林義雄也還是政治人物;跟執政黨在野黨是一樣的,在我眼中的預備出賣國家主權治權的人...
而既然你林義雄團隊認為我的表達方式不算台灣人,那更好!我就要你們為了我過去為台灣付出的犧牲.心力.自由.生命;付出龐大的代價...
下次再讓我碰上這些偏激份子我一定會跟他開打,因為我雖然年輕,但我相信自己目前為國家所付出的是沒人比得過的,別跟我說什麼比愛這個國家這塊土地,從使至終我只有得到你們的恩將仇報,其他什麼都沒有...
7/4什麼都不用說了靜候這個月十號的決定,是不是丟汽油彈我不敢說...總之我必要作些動作就是... 因為我還是習慣單打獨鬥...
7/3今天先不論媒體甚至又再把我網頁內容拿來政治論壇的節目上討論,我說起昨晚在TVBS所看到的政治評論,那是一種後宮政治的哲學論壇,什麼一中原則(結婚).一國兩制(一夫二妻).兩國論(離婚.分居.分手).一邊一國(分居.分手.戀愛當中的一男一女.一夜情).台獨(單身).都是一樣(當然還帶有過去炒作出這些政治名詞的故事),根本就不是現實事實政治的觀點,讓我感到非常之厭惡,這分明就是所謂的政治.媒體亂象,我自己都時常警惕自己不要過份去受到媒體評論的影響,希望大家也一樣,我現在只想請民眾注意!現在的政治人物都是代表官方的,他們不是代表人民...只要台灣一日不進入公投,那您只能看著這些政治人物鬥爭無法可管,但只要公投進入,您可以連署選擇罷免您所選出的政治人物,依照選區人數連署劃分,立法委員就是該選區,總統就是全民,雖然目前我對2004年以前更改國號有所意見,但我絕對不介意作統獨的咨詢性公投,而事實國號並不代表統獨立場,只有台灣民眾投票決定出國家未來的定位才算!而只要人民決定了國家未來方向,政府和研究規劃人員才能依照那個方向做事,那像現在國家方向有如雙頭馬車,是不是? 還有若是核四公投;各位認為彩卷是不是也可能拿來公投呢??? 另外還希望各位支持撤換教育部長詳閱發表區文章,而我在這裡提到統獨的咨詢性公投,其實是指對那些愛我們國家.堅守我們國家主權獨立的份子與出賣我們國主權的份子之公投,基本上我們當然還是主權的國家,而藉著公投我們才可知在我們國家的賣台份子有多少人...因為我自己個人認為現在我們國家的政治人物媒體大多為出賣國家主權的份子,所以不知有多少民眾因為盲從而受到影響,是不是會跟這些政治人物媒體一樣...
7/2另外在蔡同榮提出公投時,因為不瞭解他的版本,加上我根本不認同更改國號也就是更加沒有支持,和我還無法掌握法源依據,因此並未積極的認為政府該公投,但在去年我創製全民公投修憲法 監察院人事任命職權
之後我就認為政府本來就要加緊推動公投立法了,而在7/4時我會盡力與林義雄交換意見的,還有蔡同榮若真的尊重民意民權的話?為何在那年318的遊行抗議時,我請求他代為轉呈我的抗議陳情書時,他會置之不理,要我自己謹呈呢?總之我不會受騙於你們政府的兩面手法,在野黨的力促台獨更改國號,我們台灣早已主權獨立,國號就是中華民國,政府只要把人民自由.創製.復決的權力還給人民就夠了,政府的責任就是讓公投立法,誰管你統獨,核四...且2004年阿扁任期內,任何執政黨或在野黨都不得提出更改國號,什麼台獨,根本就是想讓台灣成為中華民國共和國的一省... 要知道我這把劍永遠刺向你們執政在野黨...
6/30嗨!各位網友潑漆動作是一切順利,在今天下午兩點余國民黨大門,不過國民黨內這次卻未派任何人出面說明,我也由仁愛派出所以我應該去找執政黨.總統府的理由釋回,所以我現在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國民黨也不出面,又說我應該去國民黨找執政黨.總統府才對!先撇開國民黨的冷處理,但這潑漆.丟蕃茄應該已是我認為最合作的激烈動作範圍,難不成真要我拿長刑期宣告的丟汽油彈來跟他拼,我想我會再思考看看的...
或是我該在待林義雄的抗議行動中;混雜在裡面表達我的事件及訴求,請各位看看能否給我個意見?而若是我沒有參與在我林義雄的抗議行動裡,我就會開始考慮在七月十號後的丟汽油彈動作,也就是說我還要委屈自己待在針孔竊聽的屋子裡一陣子,而在這七月十號前我還是會到警政署申請電信警察的搜證調查,看他們的偵辦決心態度了...
今天也在台北自強市場前,我看到一名舉著反高學費反高教科書費的同學,在那路上遊走示眾,我即上前跟他討論了很久,並希望他能考慮如我要申請進總統府的話,和我一起申請進總統府,而我是自己主動去找他說話的,因為我通常不採取主動與他人攀談,但我現在就是需要這樣的力量...
而你們國民黨最好給我記住一點,雖然現在對你們的冷處理;讓我覺得似乎可能再向執政黨.總統府作些動作,但我還是覺得不甘心!因為我何嘗未在你們國民黨執政時反應呢!而你們的態度只讓我覺得你們不負責任及推卸責任,所以說我還是不會忘了你們是這監控案的始作俑者的!而既然你們不正面處理,也好!那你們自己最好擔心!因為我若選擇參加這次在林義雄的抗議行動,那可能會出現兩個結局:
一.是我與他們合作,反正我本來就是支持人民公投的,不過目前我對核四是還有一點意見,因為當初要不是核四跟彩卷一樣,已設立經銷商.開始建造的話,早在90年我在大陸研究出海水燃燒淨化水庫發電廠時,我就可以在回來台灣後提出要求政府施行了[這研究只為了在大陸平潭島當地只有一個水庫和風力發電廠而設計],而且在那時也不可能讓電腦彩卷通過的發行了,所以我若是和他們合作,我可能就是改變初衷的;反過來換我要執政黨.總統府來對付你們國民黨(在野黨)了...
二.自然是他們與我合作,將他們的議題轉為我訴求的抗爭行動了...
而當然若沒有參加這次的混雜林義雄的抗議行動,那我就可能真考慮去丟汽油彈了...
6/29還好今早有發函告知各位改期到明天,因為在我勘查國民黨時(其實是找看要潑那裡),想想打算順便先下戰帖,希望明天時他們能做好其他涉案在野黨的準備,而我也大大方方的上前問他們的保全,今天有沒有高層來,他說沒有!然後我又問那現在裡面有沒有人能處理事情的,他也說沒有!說如果有問題要週一到週五前來,如果我沒想到這點沒上班,一意孤行在今天潑, 恐怕真是什麼人都見不到,就被警方移送,那多不值得!我可是有帶著我的漆料前去,我也想能在今天解決就一次解決,但往往那次不是弄得我自己一頭熱,所以...
6/29還有上次就是吃了個虧選就
在晚上去搭棚,根本無法引起政府真正的重視,而這次即使是沒有敲鑼打鼓,我也要光明正大的在日正當空下,做這潑漆料的動作!!! 另外還有一點要告訴各位,基本上我們只能算是網友,離真正的朋友還有一大段距離,況且我在這種被監控的環境底下,對於所認識的人都會有所懷疑,所以若是有網友是想在行動上支持本人請先行用e-mail告知我,不要一聲不響的就出現喔!而目前我只和一位女性網友碰過面,那就是在賀寶芙瘦身產品作事的郭嘉惠!因為當時我在幫她製作網頁,所以必要和她見個面討論一些關於網頁設計的內容,不過自那次見面後;我也就拒絕她的友情了,詳情可見東山武之的網頁留言板,而因為目前我沒作連結,所以...
... 由於就是與她通電話的內容依然被媒體拿來炒作,不免讓我心生厭倦厭煩!因此善意的拒絕她的友情,但她還是有空會發函給我,讓我感到還算欣慰,總之正常交友對我來說已很難了,更何況網路交友,雖然網頁上有我的聯絡方式,但若各位真要打電話給我或者要找我,還是先發e-mail告知我的好!!!
6/29因為今天是例假日,所以我可能考慮延遲一天行動,一方面是我感到住家週遭出現一些我認為是可能的監視跟蹤份子在環顧,所以我認為自己的行動要更加小心,保密!而另一方面是考慮今日黨團可能沒上班(應該說是怕他們以這理由又再塘塞拖延)基本上我還是選定潑國民黨,而我昨夜也決定,今日我都走到這潑漆的地步,若政府司法單位還無法給我個滿意的解決,即使我今天會被關,出來後我將會真正對這些對我加以侵害的家裡展開強烈的報復動作,因為我知道他們多少影響政府司法的運作,因為從這次黃輝珍轉任行政院新聞局長的時間點上,我就認為他們要跟我玩的是不正常的權力遊戲,根本毫不理會我這循正常的司法遊戲,而我剛剛(指早上上網前幾分鐘)也決定既然總統府管轄警方說要我找三.四個人一同申請,才能進入總統府,那好!我就先告知國民黨,(我以不管這監控事件涉及的是在野聯盟合作的新黨或者是當初脫黨的宋楚瑜又或者辭去主席的李登輝,總之當初他們都是利用國民黨黨團執政的資源在上下運作),因此我才要來潑國民黨黨部,而在談判同時我也會要求國民黨召集其他在野黨團(台聯.親民黨.新黨)負責人一同前來出面說明,解決此事,若是這件事國民黨能給我個滿意解決!我則請所有在野黨團負責人陪同我一起至總統府裡與阿扁算帳,必要時還是要他下台賠償,一方面國民黨面臨明年的選舉勝算問題,一方面是只要他們能滿意的解決此事,不用說明年;今年就可以要阿扁下台,而若是不行給我滿意的解決此事的話,恐怕我這次的行動也影響了他們當選的可能性,這一石二鳥的辦法不錯! 而我今日還是會再去勘查一次,帶著我的抗爭工具,必要時還是會馬上潑他,當然可能先行致電再探詢是否有能作主之人坐鎮黨部,死也要死的值得,若什麼人都見不到,無法當面對質,那我不吃虧虧大了...
6/28我上次有在網頁登載希望各位網友幫我協尋租屋的資訊,其實我是在為家人找尋,因為我早打算在這六月底跟政府拚搏,根本沒打算搬家或繼續住在這,因為即使我再搬家我認為一樣會被監控,而雖然現在我這住處已繼續續約,但只要針孔竊聽一天不拆除,我就根本沒打算在這種生活環境下待下去,所以我上次搭棚時才要政府即使不承認對我監控,他也要保證我未來不受監控,但政府透過年代新聞的回應是無法承諾保證不會派人對我監控,那我只有再作出這潑漆的大動作了,而我知道對於協尋租屋的資訊有人是默默在幫忙!但起初就非為我本人需要,不過我還是要代那些傷害我的家人向大家說聲[謝謝了!]
而我已決定是潑油漆了!本來要丟汽油彈,結果他們在媒體新聞暗示將以公共危險移送,而在我瞭解刑責後我也打消此意,改以考慮潑油漆,但他們接續再透過新店五組刑事吳警員告知,將以毀損罪將我移送,而事實昨晚我也已在作入獄前的安排跟準備,但今日凌晨平心靜氣的再仔細翻閱六法全書後,我根本找不到一項適宜法條可以將我移送,也就是說:算起來我的潑油漆動作還算是在合法的範圍內,既然
如此,我就作了最後的決定,決定這次的根本訴求就是為了我個人,所以我不能再想為了大眾或自己小部份的利益向總統府民進黨抗議,我應該決定針對我個人大部份的權力利益來做抗爭,也就是說我這次針對的對象是整件侵害隱私權案的始作俑者[國民黨]不論後來他們如何分裂成什麼親民黨,台聯,甚至新黨被吸收的支支節節,我都覺得我要針對他們...
而若他們要想用牽強的法規來移送我也只有一條,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公然(侮辱)(基本上我也不算侮辱反是反抗,但管他的)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三百元以下罰金]他們最多以這牽強的公眾紀念處公然(侮辱)一條送我,但我卻有幾百條他們對我的加害控訴還他們,嘿!嘿!嘿!還有放心我不會會像你們炒作電視戲劇的劉文聰,什麼[一桶汽油一支火柴]的,想讓我順便幫你們打廣告,別傻了...
上次我在網頁登載就是因為我看不到政府有執政的用心所以我要算舊帳,但近來新聞上有許多刑案是正在偵破當中,多少已讓我感到政府開始有點用心,而無論現在阿扁是不是騎虎難下的力促公投,但至少他的言行已激起人民對公投人民的意識提高,只不過我想告訴他,我今天作任何抗議動作,雖然自持站在法理上頭,但自己若是有超出法律規範的動作,我也是作好擔負刑事責任的準備,所以即使諸法皆空,還是請他必須促立法通過公投才能舉行公投,不然一意孤行,不待立法通過公投而公投,只是公然違憲,請他自重!況這公投是人民的權力,沒必要搞到府會對抗!且他這樣一意孤行只會變成,自己只是為了個黨的反核理念在操作,而且若公投法未入憲的話,那人民還是無法自決聯署,所以請他不要作出一黨之私的行為... 另外我也要怪你阿扁!90年時我已研擬出替代的海水發電廠,要不是核四續建下去,我會要求你們民進黨考慮這套海水發電廠,如今這核四都不知蓋到那裡了,你才又來說要核四公投...還有我去年11月就已提出公投版本及監察院人事法,並發往總統府.立法院及各行政單位,當時你就該開始促公投入憲了...為什麼又要到現在結果還是公投.核四兩案並陳,真不知你...
6/27各位我在今年認識的新網友可能對我6/25發言的[自己所遭受的就是司法舞弊]有所不解!其實是這樣的,在去年我因這監控事件拜訪各黨部提出我的質問(例如國民黨連戰主席在媒體所說的[走到那裡都一樣],當然就在我質詢後當天夜裡連戰先生就在媒體上說[都是媒體害他的]),而這按鈴控告也許是國民黨秘書長在我質詢時對我說:你有證據就去告啊!我也二話不說一出國民黨黨部即轉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可在去年8月12日按鈴控告的案件卻在去年11月6日由台北地檢署發函告知(因為查無屬實不予調查),想起來就覺得台北地檢署的過份,在我提出訴狀後,每每我的訴狀內容被拿來媒體炒作像發新聞稿一樣不說,我還提供充足的事證人證這些他們也沒傳調調查還好意思跟我說:查無屬實不予調查!
最氣的是去年我二舅住院時(也就是SARS炒作始端時)陳定南既然在媒體放話把過錯都推向台北地院,這案根本在地檢署就被吃了,管地院什麼事,而我也把我在狀紙上的論述在何節目由誰發言我都一一舉出,我也跟承辦檢察官說過:當我寫完狀紙就送交地檢署,除了您檢察官自行洩漏給媒體外,事實在明顯不過就是我家被人裝針孔,檢察官應該調派電信警察到我家搜證,但他還是置之不理,結果還給我個結案,這不是司法舞弊是什麼?而且當初我在犯罪服刑期不一樣在看守所內受到針孔的監控...
我還沒決定我要潑的對象,目前雖然總統府比較有可能,但我又不想放過在野黨,也就是國.親.新.台聯.四個黨.當然全部都要算在國民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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