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時間 : 2011/06/19 14:01 

修改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32 公投議題論終結 內容

 

因為我實在受不了政黨及媒體在我身上貼標籤的文化,與及錯誤的政治解讀,因此;我真誠的希望各位看倌網友能慎重考慮決定是否要加入這個組織,並且協同本人成立這個實質的〔全民公投聯盟發動組織〕,讓它發揮實質效用,我是真的希望能有朋友能共襄盛舉。

有一陣子我就是不想發言!因為我就是不想讓政黨及媒體找到機會的炒作一番(也就是我打算放給它爛)。

可如今我想借著這個機會與各位合作時(也就是我願意作些事時),卻又是不斷的遭到政黨及媒體來攔截資訊,惡意抄襲。

我不過是希望找尋一條真正屬於自己的發聲管道而已...

我想?要嘛!就是能和各位看倌網友一同見面商討如何因應政黨及媒體來攔截資訊,惡意抄襲的事,與及商討如何成立組織的事宜,要不然我只有回到放給它爛的姿態了解。

 

張貼時間 : 2011/06/19 14:01 

修改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24 公投議題再續論 內容

 

監督治國不代表我們不提議修法,不然我們這個發動聯盟組織成立來要幹嘛!我們就是要整合人民的聲音來發動創制複決權嘛!我說:治國權自然交給治國者去費心,但是;因為我過去創制的部份法案完全是為了政府的政策法案來執行配套,要不是政府當初通過復的話,那我當時也就不必設計那公娼配套案了,而且;要不是政府無法徹底掃除色情的話,我也就不需要設計那酒店經營法了,甚至;要不是政府介入毒品經營的話,我也就不需要寫什麼盤商表了,更要不是政府的括括樂彩卷銷售量差的話,我就更不需要去設計什麼一卷三彩了,結果甚至還導致延伸出什麼賓果樂,電腦彩卷,對對樂。

總之;為什麼總是(要不是政府怎樣怎樣的),憑什麼不是要不是我

怎樣怎樣

因為我找不到太極治國論的初勢圖,因此;我在此大略的解說一下!太極乃為這個國家,甚至可以說是地球,而宇宙乃是包含著地球,也就是這個國家,也可以說它是聯合國或更崇高的組織,而一個國家必定有著黑道和白道,好人和壞人,因此;這個太極治國就是就將兩邊分開來治理,但;那都是屬於地球,乃至是這個國家(應該說政府)的事,而宇宙呢?我本來創寫有宗教,人民團體組織的力量與及國軍力量!但上次我發信給一位軍人身份的網友時,事後被媒體批評為阿扁要動員國軍力量來搞防禦性的公投,因此;我要從新評估採用何種力量?甚至是宗教,我上次也發信給網友說到這個組織可能會較偏向宗教色彩,可結果媒體又報導什麼阿扁訪慈濟證嚴,我所指的宗教不過是指精神上的,又不是表像上的,更不可能是現在的什麼政治宗教,總之;被人這麼解讀我是非常的不高興,因此;經過此事的教訓,我要開始對這個宇宙的力量重新計量了。

 

張貼時間 : 2011/06/19 14:00 

修改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18 公投議題續論 內容

 

另 外;本人也要事先聲明!基本上我們發動組織是代表人民發聲,但我有幾項個人的傳統意識及堅持,例如,我不會為同志,變性人者發聲,我可以視同他們的存在, 但;不表示我會為他們發動任何體制憲法的修改動作,他們還是可以尋求其他管道取得大家的認同,我當然抱持著樂觀其成,因為那代表著人民有權力表達他的任何 主張,我雖然不能接受,但我也不會阻止,還有我不會為所謂夫多妻或妻 多夫的主張發動任何的體制憲法修改動作,他們還是可以尋求其他管道取得體制憲法的修改動作,但基本上我絕對會否決它的,我也不會為色情,賭博,毒品發動任 何的體制憲法修改動作,但在(色情與聯誼),(賭博與遊戲),(毒品與藥品)之間我們必要釐訂清楚界限,其他的再讓我慢慢想,想到再告訴各位,總之它要是超越基本的傳統精神,我想都可能接受代為發動,在此我就要再說明了!其實在過去的歷史傳統裡,我們依然也存有著一夫多妻的認識,但在我們現代人認識的法律以來,它已經是不存在的了?所以這又分為,是該尊守古代習俗的傳統,和現代的傳統,個人傾向尊守現代傳統,因為另一層意義代表著進步,當然!一切我都是要與我的組織成員討論商量過後?才能定調!但我更希望是能和意向一致的人合作。

當然!在過去的那種時空環境下,我也設計了毒品盤商表,酒店經營法,甚至彩卷的設計,公配 套法案等等...但其精神不過是為了穩定經濟秩序而已,也就是僅抱持著太極治國論的基本概念精神而已,是基本喔!不是最高深的喔!而且;這也是現存在政黨 控制的權力當中的,而這治國應屬總統府行政院的職務,但各位要知道我們現在要成立的這個組織不是要治國,而是監督治國,所以那些心思留給治國者去費心吧。 

 

張貼時間 : 2011/06/19 13:59 

修改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01 公投議題 內容

 

基本上,我對目前政黨所發動的公投議題保持著絕大的觀望保留態度,因為這些議題對我們真正生活在窘境的百姓來說,根本就沒有任何的影響,尤其目前都是由執政黨來發動公投,只怕未來我們又變成了他們的權力鬥爭工具,因此;不如我們早早先行來召集,成立一個專為公投議題來發動監督的組織。

我是在想?如果人民可以拿到這個實質的創製決權力的話,將來就要更近一步的取得糾舉,彈劾,罷免等權力,甚至於是討論進付公投議題的權力,相信那就是讓我們入主監察院,要求監察院釋出三分之一的人事行政命令權,交由我們組織或其他的人民團體組織來選出的代表去擔任,這樣才對嘛!而這只是我想到的第一個提案。

而關於入主監察院的構思,因為對照現行的監察院機制權力似乎已經被架空,再加上罷免總統,副總統的權力也被移轉至立法院,因此;入主監察院再加上回復監察院職權,可能...

我 計劃籌組的這個(全民公投發動組織),它可以傾聽各地方傳來對中央或地方官員不滿的聲音,那將會是我們可以代言提出的〔糾舉,彈劾,罷免〕權,它也可以接 受各地方傳來的對中央地方的不同意見,也就是創制草案,不論它是什麼,我們都要代替他們進行匯集,整理,評估,做到真正的行使〔創制.決〕的權力。

如果入主監察院得行,再來就是要求公投議題法案交付監察院審查,或再行進入公投審議會,到那時審查公投就有我們組織的人在裡面陪審,另一方面呢!往往我們寄望於監察院的力量來監督這些官員,但這幾年下來相信大家有目共睹,監察院已形同虛設了嘛!本來就是!叫官來管官,倒頭來只會是官官相護,所以我相信我們絕對有強烈的正當理由,來要求政府釋出監察院的人事命令權,尤其今天若是成立了公投發動組織,那一方面它可完全代表各地人民的心聲,另一方面它也不屬於任何政黨的管治之下(它簡直可說是超然的組織)。

當然各位可能在經費上產生很大的質疑,也是各位可能考慮要不要加入的考量問題之一,這麼說吧!在未成立這個組織前,我們都會屬於孤軍奮戰,自籌人力經費,其實說來也不難,只要在各縣市下 一至兩人的人力,一張桌子,一張椅子就搞定了呀!但連署的紙張書本就可能比較麻煩於製作金費上了,況且若是還有刮風下雨的話,恐怕...因為總不能一直選 擇設在明顯空曠的地區,這些或許都會是一個問題?但首當其衝的還是提案的人力問題,所以我們要先跨出第一步,也就是先集合人力,待這些門檻一一的跨過了之 後,我們就可以要求政府提撥特別預算經費,來經營我們的組織了。

怎麼樣?您有沒有興趣加入這個召集聯盟呢?有興趣的話請至這個公投

發動聯盟組織召集板報名:

http://tiger1100221.summerhost.info/index.4.html

政 府每次都說人民是頭家,但往往主導生殺大權的,還是他們,若我們要真正的做頭家(也就是做股東),那我們就要坐在監察院的這個股東大會裡,(監督)看我們 選出來的董事(總統)如何來管理我們的公司(國家),(監督)看我們這些總經理幹部(內閣,立法委員)如何來經營我們的公司(政府),若是有不適任者我們 即可立即提出適當的處置(糾舉,彈劾,甚至罷免)而不只是看看(監督)而已,而且公投本來就是補行政與立法之不足,若長期共處一室,而沒有這種(糾舉,彈 劾,甚至罷免)的生殺大權(責任),只怕未來就是同流合污。

我 們不是要作執政黨,我們不要行政權,我們也不是反對黨,我們不需要去作權力(鬥)競爭,更不需要去為了取得組織之不法利益來選擇和他們同流合污,我們只要 穩穩的經營看著(監督)政府經營就好,不過這次我們要掌握主導生殺大權,所謂的生殺大權是指(糾舉,彈劾,罷免權),不是考試院的人事權。

當初我也陳函過給政府,建議這監察院人事任命職權,檢討監察院之人事任命職權,為求監察公正公平性,未來希望能改變為:三分之一人民推選,三分之一各院派任,三分之一總統派任,但說實在的,要等政府施放權力實在是太難了,因為他們是官嘛! 怎可能把權力下放呢?所以我們要開始組織去討!去爭取!讓我們坐進政府!來管政府!不是管事喔!管理是一門藝術,你可以選擇去作經營者,也可以選擇去作個 指導者,當然我也重新分析了我的建議,監察院長應屬總統內閣派任,所以以上述之總統派任與各院派任就是職權重疊,所以我個人認為應該改為由立法院推舉立法 委員派任才對,或由政黨舉薦,以示公平原則的權力平衡。

另外本人要再澄清一事,那就是本人的這個組織設計不是代表選舉,也不是代表政黨的拉票,基本上我已不想在這次大選投出我的票給任何人,我主張不登記不投票,有些政治人物也跑出來說要組織投廢票聯盟,各位千萬不要相信,去投票所即使投下廢票,也可能被作票,讀票為特定政黨的有效票,所以不要相信那些曾在權力核心遊走的人,另外;就看各位相不相信我這在權力核心(邊緣)的人了,切記!核心與核心(邊緣)都還是有很大距離的,一個是既得利益者,一個是就像我這樣窮途潦倒的人。

還有一件事要說明的是!這所謂的監察院股東大會論裡,所謂的董事(也就是總統)也不是我當初選出來的!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也不是其他政黨的人,總之我們是公平監督的組織,我只屬於我個人,屬於弱勢族群的一員,我的這個組織設計不只是要和政黨劃清界線,也是代表我是最特別的個人!你是不是呢?

而若是這個組織真的能成立?未來我絕對不會為任何候選人站台助陣!我就是不放心我每次苦心研究的政策,在這種被監控迫害的情形下,交由這些政黨來執行,其計劃的效力根本彰,因此我才要設計成立這個組織,若是你們自己要來召集組織發動沒讓我來加入?我也會不放心你們,我會把你們當作那個跟喊廢票聯盟的人一樣,再來反對你們!確實!同樣是廢票,我為什麼要反對呢?原因是一.我沒在那組織內?二.他是有權力偏向的,因此我要反對!更何況可能是(未知)的你,因此我要這麼說,而且;只有我真正的站出來!才能選擇在適當的位置來檢視他們,也才能在適當的時機(制裁他們),我想說的就這麼多了。

 

張貼時間 : 2011/06/17 09:23 

 

所有看倌請注意

 本人在20110617日重新閱覽了所有在此發表的文章才發現!本人之前所發表的所有內容有許多文筆不通順及辭不達意之處,因此本人決定會再修改重新發佈。

 

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32 

 

公投議題論終結

因為我實在受不了政黨媒體之間的貼標籤文化及政治解讀,我希望各位網友能慎重決定到底要不要加入,成立這個實質的[全民公投聯盟發動組織],我希望真有朋友能共襄盛舉,有一陣子我就是不想發言!不讓政黨媒體找到機會炒作一番(打算放爛它),如今本正想借著這機會!希望與各位合作時!卻不斷的遭到政黨媒體攔截資訊,我只是希望找尋一條真正屬於自己的發聲管道而已!我想;要嘛!就是能跟各位網友,大家約定見面商討,不然我只有回到放爛它的姿態... 

 

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24 

 

公投議題再續論

監督治國不代表我們不提議修法,不然我們發動組織要幹嘛!就是要整合人民的聲音來發動創制複決權嘛!我說治國交給治國者費心是因為我過去的創制完全是為了他們的執行配套,要不是他們通過復我不必提公配套案,要不是他們無法徹底掃除色情我不需要設計酒店經營法,要不是政府介入毒品經營我不需要寫什麼盤商表,要不是他們的彩卷銷售量差,我不需要去設計,為什麼都是(要不是他們),憑什麼不是(要不是我們),因為我找不到太極治國論的初勢圖,我在此大略的解說一下,太極乃為這個國家甚至是地球,宇宙乃包含著地球也就是這個國家也可以說它是聯合國或崇高的組織,一個國家必是有黑道.白道,好人.壞人,這太極治國就是就將兩邊分開治理,那都是屬於地球乃至這個國家(應該說政府)的事,宇宙呢?我本來寫有宗教.人民團體組織的力量和國軍力量,但上次我發信給一位軍人身份的網友,事後被媒體批評為阿扁要動員國軍力量來搞防禦性公投,因此我要從新評估甚至是宗教,我上次也發信給網友說到這個組織可能會較偏向宗教色彩,結果媒體又報導什麼阿扁訪慈濟證嚴,我所指的宗教不過是指精神上的,不是表像上,更不可能是現在的政治宗教,被人這麼解讀我非常的不高興,因此有此一著,我開始對這宇宙從新計量了... 

 

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18 

 

公投議題續論

另外本人也要事先聲明,基本上我們發動組織是代表人民發聲;,我有幾項各人的傳統意識及堅持,例如,我不會為同志.變性人者發聲,我可以視同他們的存在;,不表示我會為他們發動任何體制憲法修改的動作,他們還是可以尋求其他管道取得大家的認同,我當然抱持著樂觀其成,因為那代表人民有權力表達他的任何主張,我不接受;但我不阻止,還有我不會為所謂夫多妻或妻多夫的主張發動任何體制憲法修改的動作,他們還是可以尋求其他管道取得體制憲法修改的動作,但基本上我還是會否決它,我也不會為色情.賭博.毒品發動任何體制憲法修改的動作,但在(色情與聯誼).(賭博與遊戲).(毒品與藥品)之間必要釐訂清楚,其他的讓我慢慢想,想到再告訴各位,總之它要是超越基本的傳統精神,我想都可能接受代為發動,在此我就要再說明了,其實在過去的歷史傳統裡,我們依然也存有夫多妻的認識,但在我們現代人認識的法律以來,它已是不存在,所以這又分為;是該尊守古代習俗的傳統,和現代傳統,個人傾向尊守現代傳統,當然一切我都是要與我組織的成員討論商量過後,才能定調,但我更希望是能和意向一致的人合作...

當然在過去的那種時空環境下,我也設計了毒品盤商表,酒店經營法,甚至彩卷設計,配套法案等等,其精神不過是為了經濟秩序,也是抱持太極治國的概念精神,且也是存在政黨控制的權力當中,這治國應屬總統府行政院職務,但要各位知道我們現在要成立的這個組織不是要治國,而是監督治國,所以那些心思留給治國者去費心... 

 

張貼時間 : 2004/02/02 12:01 

 

公投議題

基本上我也對目前政黨發動的公投議題保持絕大保留態度,因為這些對我們真正生活在窘境的百姓來說;根本是沒有影響的,尤其目前都是由執政黨來發動公投;只怕未來我們又變成了他們的權力鬥爭工具,因此不如我們早早先行來召集;成立一個專為公投發動的組織...

我是在想既然人民可以拿到這創製複決權力,將來就要更近一步取得糾舉.彈劾.罷免.甚至於是討論進付公投議題的權力,相信那就是讓我們入主監察院,要求監察院開放三分之一的人事行政命令權,交由我們組織或其他的人民團體組織選出來的代表去擔任,這樣才對嘛!而這只是我想到的第一個提案...

而關於入主監察院的構思,因對照現行監察院機制似乎已被架空,加上罷免總統.副總統的權力也被移轉至立法院,因此進入加上回復監察院職權,可能...

我計劃籌組的這個(全民公投發動組織),它可以傾聽各地方傳來對中央或地方官員不滿的聲音,那將會是我們可以代言提出的[糾舉.彈劾.罷免],它也可以接受各地方傳來的對中央地方的不同意見,也就是創制草案,不論它是什麼,我們都要代他們進行匯集.整理.評估的做到真正的行使[創制.]的權力...

如果入主監察院得行,再來就是要求公投議題法案交付監察院審查,或再行進入公投審議會,到那時審查公投就有我們組織的人在裡面陪審,二方面呢!往往我們寄望於監察院的力量來監督這些官員,但這幾年下來相信大家有目共睹,監察院已形同虛設了嘛!本來就是!叫官來管官,倒頭來只會是官官相護,所以我相信我們絕對有強烈的正當理由;來要求政府開放監察院的人事命令權,尤其今天若是成立了公投發動組織,一方面它可完全代表各地人民的心聲,第二方面它也不屬於任何政黨管治下(它簡直可說是超然的組織)

當然各位可能在經費上產生很大的質疑,也是各位可能考慮要不要加入的考量問題之,這麼說吧!在未成立這個組織前,我們都會屬於孤軍奮戰,自籌人力經費,其實說來也不難,只要在各縣市下一至兩人的人力,一張桌子.一張椅子就搞定了呀!但連署的紙張書本就比較麻煩於金費上;況且若是還有刮風下雨的話;恐怕,因為總不能一直選擇設在明顯空曠的地區,這些或許都會是一個問題,但首當其衝的還是提案的人力問題,所以我們要先跨出第一步,也就是先集合人力,待這些門檻一一的跨過了之後,我們就可以要求政府提撥特別預算經費,來經營我們的組織...

怎麼樣?您有沒有興趣加入這個召集聯盟呢?有興趣的話請至這個公投發動聯盟組織召集板報名: http://home.kimo.com.tw/cercie2014/

政府每次都說人民是頭家,但往往主導生殺大權的;還是他們,若我們要真正的做頭家(也就是做股東),那我們就要坐在監察院的這個股東大會裡,(監督)看我們選出來的董事(總統)如何來管理我們的公司(國家),(監督)看我們這些總經理幹部(內閣.立法委員)如何來經營我們的公司(政府),若是有不適任者我們即可立即提出適當的處置(糾舉.彈劾.甚至罷免),而不只是看看(監督)而已,而且公投本來就是補行政與立法之不足,若長期共處一室;而沒有這種(糾舉.彈劾.甚至罷免)的生殺大權(責任),只怕未來就是同流合污...

我們不是要作執政黨,我們不要行政權,我們也不是反對黨,我們不需要去作權力()競爭,更不需要去為了取得組織之不法利益來選擇和他們同流合污,我們只要穩穩的經營看著(監督)政府經營就好,不過這次我們要掌握主導生殺大權,所謂的生殺大權是指(糾舉.彈劾.罷免權),不是考試院的人事權...

當初我也陳函過給政府;建議這監察院人事任命職權,檢討監察院之人事任命職權,為求監察公正公平性,未來希望能改變為:三分之一人民推選,三分之一各院派任,三分之一總統派任!但說實在的,要等政府施放權力實在是太難了,因為他是官嘛!怎可能把權力下放,所以我們要開始組織去討,去爭取,讓我們坐進政府,來管政府,不是管事喔!管理是一門藝術,你可以選擇去作經營者,也可以選擇去作個指導者,當然我也從新分析了我的建議,監察院長應屬總統內閣派任,所以以上述之總統派任與各院派任就是職權重疊,所以我個人認為應該改為由立法院推舉立法委員派任才對!或由政黨舉薦,以示公平原則的權力平衡...

另外本人要再澄清一事,那就是本人的這個組織設計不是代表選舉,也不是代表政黨的拉票,基本上我已不想在這次大選投出我的票給任何人,我主張不登記不投票,有些政治人物也跑出來說要組織投廢票聯盟,各位千萬不要相信,去投票所即使投下廢票;也可能被作票.讀票為特定政黨的有效票,所以不要相信那些曾在權力核心遊走的人,另外就看各位相不相信我這在權力核心(邊緣)的人了,切記;核心與核心(邊緣)是有很大距離的,一個是既得利益者,一個就像我這樣窮途潦倒...

還有一件事要說明的是,這所謂的監察院股東大會論裡,所謂的董事(也就是總統)也不是我當初選出來的,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也不是其他政黨的人,總之我們是公平監督的組織,我只屬於我個人,屬於弱勢族群的一員,我的這個組織設計不只是要和政黨劃清界線,也是代表我是最特別的個人,你是不是呢?

而若是這個組織真的能成立,未來我絕對不會為任何候選人站台助陣,我就是不放心我每次苦心研究的政策,在這種被監控迫害的情形下,交由這些政黨來執行,其計劃的效力根本,因此我要設計這個組織,若你們要自己發動來召集組織沒讓我來加入,我也會不放心你們,我會把你們當作那個跟喊廢票聯盟的人一樣,再來反對你們,確實同樣是廢票,我為什麼要反對呢?原因是一.我沒在那組織內,.他是有權力偏向的,因此我要反對,更何況可能是(未知)的你,因此我要這麼說;而且只有我真正站出來,才能選擇在適當的位置來檢視他們,也才能在適當的時機(制裁他們),想說的就這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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