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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篇,共 6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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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最新91年11月29日發給各單位的說明稿
發  表  人:版主
公告日期:2002-12-03 18:29:18
民間組織領袖及各黨團主席總召及網友們 : 大家好!

你們以為我有那麼笨嗎!我一直在倡導著司法公正;和抨擊陳水扁的賣台協定政策,我會傻到自己觸犯假結婚的法條;和做出喪權辱國的事嗎!我考慮假結婚,其一考量確實是為了眼不見為淨,不想看到台灣無能的政府和腐敗的官僚,但另一方面我還是要報前次(政治)婚姻之仇,也就是我前一次的婚姻,我要叫你們這些搞政治假結婚的,得到報應!無奈於你們透過監控機制,完全逃避了危險,不然我會叫你們付出代價,我早已和新店分局取得協議,我是為了總統府曾交代他(吳振汶)經辦個人陳情監控案無法塵埃落定的原因,選擇以這樣的方式離開台灣,又想藉此將此干人等繩之以法,所以與他達成合作調查的協議,但其實近日以來有所擔心;因此也就將這一番事寫了出來,因為前(擄妓勒贖案)的問題,和現今司法制度的腐敗,和這些假結婚的途徑中還有帶入政治意涵之事,因此使我更加敏感警察的風紀問題,所以我要說出來,以防有鬼,另外個人似乎嗅覺到前次帶有政治目的姓來台的前妻,似乎又再干涉了政府,盼請政府才需真實注意........我早早都說過我只在乎為人民福祉服務,根本不會在乎國籍問題,但若到中國大陸實要談到國家認同問題,我只能說寧為一死不為瓦全!....言盡於此....靜候佳音!

謹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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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居民 謝福昇 2002.11.29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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